新北代理教師兼行政職不同酬 教育局強調:有工作、即給薪
新北市除了偏鄉兼行政職的代理教師可領1年薪資,其他地區仍為10個月薪資,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周湘芸/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一所國中學務主任要求體育代理老師將超時鐘點費分給另2名代理老師,被控涉職權霸凌。事實上,新北市不少暑假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僅領10個月薪資,無法比照正式教師領取1年薪資。教育局表示,代理教師給薪原則為「有工作、即給薪」,已要求各校在未給薪情形下,不得要求代理教師暑假期間到校工作。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李曼麗表示,相較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等縣市兼行政職的代理教師給足1年薪資,新北市除了偏鄉兼行政職的代理教師可領1年薪資,其他地區仍為10個月薪資,且代理教師屬一年一聘,教師若不答應學校兼任行政職,隔年就會擔心無法再次錄取。
李曼麗指出,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工作內容相同,新北市代理教師1年收入卻比正式教師少11萬元,若兼行政職落差更達15萬元。今年因應疫情取消辦理國中小教師甄試,增加代理教師員額,但不少學校面臨二招、三招,偏鄉地區相較之下更難招聘。
市議員何博文也說,代理教師為校園替代人力重要的一環,不少代理教師寒暑假需兼行政職,卻無法實領1年完整薪資。此次板橋某學校發生代理教師鐘點費被瓜分情況,就是因為代理教師福利及人事沒有完整保障,應從制度面著手改善。
教育局表示,新北市代理教師給薪原則為「有工作、即給薪」,需依實際工作情形支應薪資,各校在未給薪情形下,不得要求暑假期間到校工作。另外,考量偏遠地區、非山非市地區及20班以下學校人力不足,已專案同意此類學校代理教師兼行政,給薪聘期為1年,其餘代理教師制度與權益應屬全國一致性規範,建請中央統一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