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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76線延長線工程出現「釘子戶」 賠償金談不攏地主集結抗議

合作社抗議道路工程單位佔用民地施工。(記者顏宏駿攝)

合作社抗議道路工程單位佔用民地施工。(記者顏宏駿攝)

2021/10/28 15:00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芳苑鄉三林港社區合作社2016年間以法拍的方式取得台17線與台76線預定路線交叉口一塊約75坪的土地,豈料該處2018年被劃定為道路用地被徵收,但地主堅稱,工程單位和道路徵收單位都未在此舉辦徵收說明會,僅憑「口頭告知」徵收,他們無法接受,建物也持續興建。

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三番兩次通知地主自行折除並請領土地徵收費,地主皆不從,今天號召社員在現場抗議,他們聲稱這是「苗栗大埔事件的翻版」,他們不接受1坪1萬元的徵收補償,將循法律途徑抗爭到底。

台76線延長線從埔鹽系統交流道附近延伸至芳苑鄉台61線芳苑交流道,該爭議土地就位台76線延長線的最末段,目前工程已經全面展開,但可以看到道路最末端出現一突兀的1樓建物,建物橫陳在道路中央,它是「三林港社區合作社」所有,總面積75坪,當初由社員林碧珠以1坪1萬元的價格用法拍方式購得,主要作為社員農作物的集貨運銷站,取得土地後地目變更為農牧用地。

自救會代表人洪紳富說,合作社先取得土地也取得建照才敢興建,台76線延長線是在他們取得建照後才定案,2018年1月26日地方才知道台76線延長線將在「附近」,但「正確位址」他們並不知道,所以他們持續興建,更於2018年12月9日取得建物的使用執照,道路興建單位和土地徵收機關之前從未辦理說明會,事後才透過公所人員口頭告知「你們的房子位於預定道路上,得自行拆除」。

洪紳富說,他們前前後後投入1200萬的經費在建物和農械機具上,他們也無法接受「公告地價」的徵收條件,工程單位應暫緩拆除,接下來他們將透過司法途徑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工程單位西濱第6工務段長陳文信表示,這是國家的重大建設,他們根據土地徵收條徵收土地,一切合法,早在爭議建物開始興建時,他們就透過多個管道告知地主「萬萬不可續建」,無奈地主不從,該案他們希望地主自行拆除,可以請求獎勵金。

至於土地價金的補償,陳文信說,地主認為公告地價過低,可以透過彰化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申訴,若評議會認定低估,公路局也願意補足差額,而合作社自稱在此建物內已花費1200萬元,他認為,此數字過於誇大,相信人民或司法自有公斷。

圖左之建物橫陳在台76線延長線末端。(記者顏宏駿攝)

圖左之建物橫陳在台76線延長線末端。(記者顏宏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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