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欠薪列專案輔導學校將更難 全教總批教育部讓欠薪正常化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近日修正「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質疑,此次修正拉高私校欠薪列專輔學校的難度,使私校欠薪正常化,私校經營者不再忌憚積欠教師薪資,呼籲教育部懸崖勒馬,如繼續明著幫私校經營者打壓教師權益,必然遭到所有教師的唾棄。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育部修訂停辦原則第3點第1項第2款,原規定「學校積欠教師薪資,經本部依教師待遇條例處以罰鍰。」但近日修訂增加「仍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條件才會列入「專案輔導學校」。
侯俊良質疑,此修訂將使私校因積欠教師薪資而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的機率大幅降低,私校積欠教師薪資不再是「紅線」,積欠薪資的情形將更嚴重,私校教師與學校協商薪資的空間也將大幅刪減,已嚴重戕害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中「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的精神。
全教總私立學校委員會主委張旭政分析,近年許多私校因少子化關係,不斷縮減教師的名額和薪資,其中有些私校的財務還算正常,卻仍以少子化的理由要求老師減薪,以「個別約談」軟硬兼施手段,要求教師同意將學術研究加給打折,對不同意減薪的少數教師,學校不是逕行減少學術研究費,就是以「薪資尚未談妥」而不發薪水,甚至不發聘書。
張旭政表示,依教師待遇條例規定,學校如果逕行減薪或停發教師的薪水,即構成教師待遇條例第23條的罰鍰要件,且會列入「停辦原則」中的「專案輔導學校」,不僅教育部會派員進入學校輔導,對於學校的運作也會有許多限制,對私校經營者而言,原本是一條不可輕易碰觸的「紅線」。
張旭政指出,但教育部修改「停辦原則」,積欠教師薪資不再是專案輔導的「紅線」,欠薪必須達到「仍未積極改善,且情節重大」才構成專案輔導的要件,私校經營者不用再忌憚對少數教師欠薪而變成「專案輔導學校」,未來將更肆無忌憚的對教師進行「個別約談」、逕行減少學術研究加給,大幅壓縮私校教師的薪資協商權益,也重大打擊私校教師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