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平台使用媒體內容分潤爭議 NCC已啟動產業調查
針對數位平台使用媒體內容分潤爭議,NCC今天表示,已啟動產業調查。(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澳洲今年初訂《新聞媒體議價法》,要求數位平台使用新聞內容須付費,以保障媒體權益,目前包括成立基金方式、透過立法方式的聲音皆有,NCC今也表示,目前已啟動產業狀況調查,瞭解大型數位平台對廣電媒體的影響。
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MAA) 與台北市報業同業公會,昨共同出面疾呼,應讓個別媒體或公協會,與Google、臉書國際平台進行議價協商,改善媒體業者與整體的產業分潤機制,廣泛納入多元關係人,以真實反映產業的需求與未來方向。
但對於有聲音倡議可透過成立新聞基金方式處理,4大公協會昨也明確表達反對,認為應思考以立法方向辦理,同時也呼籲政府及大型數位平台業者,應該處理猖獗的盜版問題。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今天則說明,此案目前是跨部會處理,也有聽到產業不傾向用基金方式處理的聲音,就NCC這部分來說,現階段已啟動產業調查,針對大型數位平台對廣電媒體的影響,包括廣告收入、整體產業影響等多方面進行瞭解。
翁柏宗表示,後續會由數位發展部來主導,而若是要立法,也要傾聽產業意見、學者意見,各界一起凝聚共識,才能向大型數位平台爭取,同時立法也能夠更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