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務員4年請假740天被獵巫 呂秋遠問4問題:這樣變薪水小偷?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蔣姓女稅務員遭爆4年來接連請了育嬰假、產假、特休、防疫照顧假等,超過740天,這4年沒上過一天班,粗估蔣女4年至少領薪8、90萬元。(南投縣稅務局臉書、記者劉濱銓攝,本報合成)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蔣姓女稅務員遭爆4年來接連請了育嬰假、產假、特休、防疫照顧假等,超過740天,這4年沒上過一天班,粗估蔣女4年至少領薪8、90萬元。對此,律師呂秋遠反問4問題,怎麼現在變成「依法申請法律所賦予權利的孕婦,是薪水小偷了?」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30多歲蔣姓女稅務員,被爆從2017年8月間陸續請產假、育嬰假、特休假,連續請假740多天,近4年沒上過1天班,尤其蔣女原定6月復職,卻又因故請了防疫照顧假到8月,本月起又繼續請育嬰假,讓原本期待蔣女復職的同事錯愕又不滿,粗估蔣女4年至少領薪8、90萬元。
稅務局無奈表示,蔣女都是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假,現將行文給行政院人事總處研議檢討,設法改進。南投縣長林明溱則表示,蔣女此種行為不違法、但相當不應該,未來若有類似案例,會請主管加強道德勸說,嚴格管控。
對此,呂秋遠在臉書表示,蔣女請假701天,也是依據法律可以「無薪」給予的育嬰假,這些福利一般勞工也有,但可以看看新聞報導下的留言,竟然都是「薪水小偷」、「鑽法律漏洞」、「很會算」等等,連約聘員工的薪水,也要算在這位依法生育孩子、照顧孩子的媽媽頭上。
呂秋遠說,接下來大家開始獵巫,檢討公務員與勞工的生育福利是不是太好,但這不是原本勞工也應該有的權利、公務員享有的優勢,頂多就是政府「必須」依法給假、前幾個月給六成本俸,但是民間企業可能會藉機開除員工,因為對公司的營利有負面影響。
呂秋遠反諷說,「我們應該修法,不能讓孕婦太好過,也不該連續兩胎,不然對公司會有負面影響,薪水最好不要給,想生小孩你就給我離職,不要占著位置不做事,還要讓公司請兼職員工來替代這時候的勞力。各位鄉親,你們說,這樣好不好?」
呂秋遠接著反問:「不是說好要提升生育率、不是說好要善待孕婦、不是說好要盡量讓願意生育的人享有更好的待遇、不是說好要照顧勞工權益?」他不解地說,難道現在依法申請法律所賦予權利的孕婦,是薪水小偷了?
呂秋遠直言,消息會曝光一定是同事爆料給媒體,蔣女以後回歸職場境遇肯定悲慘,讓他感嘆地說,成為一位母親,最艱難的永遠不是育兒本身,而是如何在這種外界壓力之下,還能堅強不被擊潰,「希望這位母親,不要被這種惡劣的氛圍擊潰,辛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