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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非洲豬瘟 台中東協廣場查出越南店豬肉產品未標示來源

警方查獲向新北業者購買的越南製月餅。(市府提供)

警方查獲向新北業者購買的越南製月餅。(市府提供)

2021/08/24 11:53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新北市新莊區查獲越一對南籍母女走私非洲豬瘟病毒肉品,台中市也清查185處疑似非洲豬瘟肉品場所,在南屯區查獲民眾向新北業者購買越南製月餅3個、潭子區查獲越南肉鬆1罐,食安處昨日也前往東協廣場越南商店稽查,發有3件豬肉鬆等產品外包裝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將依違反食安法裁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台中市食安處統計,自2018年起至今年8月中旬,會同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聯合查緝違法屠宰,達216家次,未發現違規情事。另外,今年稽查肉品輸入、販賣、肉品加工廠、團膳等業者肉品來源及標示,達1萬895家次;其中販售東南亞食品業者51家次,亦未發現違規情事。

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食安處例行針對市售豬肉產品標示及來源查核,若查獲來自疫區產品,現場立即封存產品,同時移由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台中分局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違規產品將由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銷毀。

食安處長傅瓊慧提醒,越南、中國、菲律賓、印尼等地都是非洲豬瘟疫地區,該地區的肉製品皆不能進入國內,中秋連假即將到來,千萬不要從國外違法攜帶肉品入境,也呼籲食品業者應依食安法規範,外包裝正確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以免觸法。

食安處到東協廣場的越南商品稽查豬肉產品。(記者蔡淑媛翻攝)

食安處到東協廣場的越南商品稽查豬肉產品。(記者蔡淑媛翻攝)

食安處到東協廣場的越南商品稽查豬肉產品。(記者蔡淑媛翻攝)

食安處到東協廣場的越南商品稽查豬肉產品。(記者蔡淑媛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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