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拿紓困抵扣薪資? 國發會:恐涉及侵占罪
王婉諭(見圖)表示,國發會已經表明,業者不能拿紓困抵扣薪資。(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過去台灣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嚴峻,許多勞工被迫無法繼續工作,政府也祭出紓困方案,幫助勞工度過疫情難關,沒想到卻傳出勞工的紓困補助遭業者拿去「抵扣薪資」。對此,時力立委王婉諭表示,「這件事完全不合理!」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已表明,業者不能拿紓困抵扣薪資,且若業者堅持不轉發紓困金給勞工,恐「涉及刑法侵占罪」。
王婉諭今(20日)在臉書上貼文表示,曾接到遭停業的勞工陳情,原本應領到的3+1萬的紓困補助,被公司拿去「抵扣薪資」,因此在過去的疫情停業期間,完全領不到任何紓困補助。
「可是,這件事完全不合理!」王婉諭表示,在經過各部會的溝通後,國發會明確表示,「事業應將補貼轉發給員工,不得將補貼扣除原應給付員工的薪資,也提醒主管機關應進行查核,也要求企業提供轉發員工薪資證明,若企業堅持不提供,則應追回已撥付款項,且涉及刑法侵占罪,將移送檢調機關依法追訴。」
王婉諭也在文末表示,肯定國發會的回覆,希望政府能落實上述承諾,並呼籲勞工朋友,若遭遇此類情況,應向主管機關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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