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協力送擱淺海豚回家 2天後豚屍橫躺頭城沙灘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頭城鎮16日一隻弗氏海豚擱淺大坑海灘,海巡獲報趕抵現場,著急的民眾合力把海豚送回海裡,但18日清晨,海巡發現海豚屍體橫躺沙灘。專家表示,從16日影像判斷,海豚在岸上應已死亡,入海後被浪潮帶離再推回岸邊,建議民眾遇到鯨豚擱淺立即通報相關單位,遵循「三要四不」原則,否則可能會讓海豚更虛弱。
16日下午4點多,大坑海灘傳出海豚擱淺,海巡趕抵現場維持秩序,聯繫相關單位,並跪在水中替海豚蓋布、澆水保濕。圍觀民眾見相關人員尚未抵達,相當著急,擔心海豚離水過久恐難活命,見尾部還有晃動,死馬當活馬醫,由7名年輕人合力把牠扛入海中,見海豚沒被浪打回岸邊,才逐漸散去。
不料,18日清晨5點20分左右,海豚屍體在沙灘被發現。海洋保育署表示,是否為同隻海豚有待證實,但擔心軀體腐敗或遭野狗啃咬,已先就地掩埋並圍封鎖線,20日委託中華鯨豚協會前往處理,分析死因。
據瞭解,相關單位16日見現場回傳的影片,一開始擱淺海豚還有生命跡象,但後來氣孔數分鐘沒有張合,瞳孔也沒有反射,嘴巴張開,判定死亡。不過,可能是訊息傳達有時間差,現場已先讓鯨豚入海。
中華鯨豚協會秘書長曾鉦琮說,民眾帶海豚入海,見牠「往下潛」,以為牠游離岸際,但海豚應該要上浮呼吸,所謂的「下潛」,可能是海豚無游動能力,加上當時是大退潮,所以被海流往外、往下帶。
曾鉦琮表示,若要把海豚送回海裡,一定要先評估潮汐和海豚身體狀況,看海豚是否有足夠體力、有沒有能力漂浮,未經評估入海,生存機會不大。
曾鉦琮說,遇鯨豚擱淺可通報118海巡專線或1999專線,並遵循「三要四不」原則,要扶正、保濕、記錄鯨豚呼吸心跳;不要讓鯨豚風吹日曬,不要靠近鯨豚尾部和頭部,不要拉扯胸鰭或尾鰭或頭部及翻滾其身體,不要喧嘩和圍觀,因為鯨豚對聲音敏感,恐讓牠們緊張,更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