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斗門居民議會前拉布條 抗議「拆屋未還地」
金門斗門社區居民對於去年至縣議會前陳情未獲回應,再往拉布條抗議。(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金沙鎮斗門里里長陳福林今天與社區居民前往縣議會拉白布條,針對該社區去年5月向議會陳情有關占用縣有地的「前太武渡假村」合約終止後應拆屋還地一案,縣議會至今未能回覆、漠視民意,表達抗議,縣議會表示,該案已交縣府研處;縣議員李應文說,該案是否適合拆遷補償法律,恐仍有待中央解釋。
斗門里長陳福林帶著社區居民在議會大樓前高喊:「支持議會、監督縣府」、「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抗議廠商、占地圖利」。
陳福林說,去年縣議會第三次定期會期間,斗門社區針對「前太武渡假村」合約終止後,遞交一分120名居民聯署,要求拆屋還地的陳情案,並呼籲議會召開公聽會的訴求,但一年多來議會卻置之不理,沒有任何回應,根本漠視民意。
他說,去年3月20日縣議會舉辦的協調會中,有關太武渡假村旁的KTV違建專案拆除案,已獲業主簽署同意書,同意拆除無償占用縣有地15年的違章建築,事後卻只進行地上違建物的拆除,留下地坪,形成「拆屋未還地」的荒謬現象,歷經一年多仍未完成拆除案,反而造成地方髒亂。
陳福林表示,不論「金鑽進士路網工程」是否有涵蓋到太武渡假村旁的KTV違建,而進行預排障礙物的拆除,縣府是依據「金門縣新舊違章建築劃分及處理自治條例」而進行專案拆除;因此,若要以「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辦法」要求進行補償,不僅造成縣庫損失,也變成專案拆除違建進行補償的惡例,縣府施政恐後患無窮。
到場關切的縣議員李應文說,現在是適法性問題,是否適合拆遷補償法律,縣府也透過內政部訴願委員會解釋,在解釋文未下來前,應該是不會有任何動作,希望在近期邀集業主及居民,連同縣府相關局處召開公聽會,尋求及解決這項歷史共業的問題。
金門縣議員李應文(前右)代表收下斗門里長陳福林(前左)的抗議書。(記者吳正庭攝)
金門金沙鎮斗門里長陳福林(右一)等人所站之處就是「拆屋卻未還地」的地坪,位於古官道上卻無法使用。(記者吳正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