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微解封但未進健身房 消基會:應免繳月費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疫情下降,本月中起開始「微解封」,健身中心也在解封之列,不過近來屢傳消費糾紛,消基會認為,微解封後未進場消費者仍可主張免繳月費、免辦請假手續,也呼籲政府應為年輕族群盡速施打疫苗,在此之前應經過快篩陰性才能夠入場。
關於健身房與會員間的消費糾紛態樣,消基會說明,包括「健身中心因疫情而停止營業,但信用卡仍一直扣款」、「因為疫情不知何時結束,想終止健身契約」、「七月中旬微解封,但健身中心宣稱仍有健身器材可使用,故照例正常收月費」等。
消基會指出,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所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0點規定,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致無法使用健身設備者,於辦妥停權手續之後,於停權期間,消費者得免繳月費,且會員權利有效期間順延。
因此,在疫情升溫之後,業者依照政府規定,於疫情三級警戒暫停營業期間,此一停業原因係出於「政府規定」以及「不可歸責於消費者」,業者即應主動延長健身中心會員之會籍,以及健身教練契約),也不能要求消費者於暫停營業期間須辦理請假手續。
至於面對微解封或降級不解封等情況,消基會認為,健身中心的營業與使用,仍繼續處於受到政府高度使用條件管制措施之下,消費者使用權益的行使範圍,依然不算完整。因此消費者仍然可以「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仍然存續為理由,主張暫停繳納月費,並且不必另行辦理「暫停會員權行使」的請假手續,且會員權利有效期間並應順延。
此外,消基會也提到,健身中心屬高風險場域,以年青人為使用大宗,衛福部應積極為年輕人引進充足數量疫苗,快快為國內年輕族群施打足夠疫苗後,才適合開放,而疫苗覆蓋率達到效果之前,消費者快篩陰性才能進場,對於業者紓困也應該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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