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法逼教師離職 中原大學遭教育部連3罰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全國首例!高教工會今天揭露私立中原大學違法逼教師離職、欠薪拒付,教育部連罰3次,第3次再開罰35萬元,工會呼籲教育部對受罰2次以上卻未改善之學校啟動「解聘校長」程序,且扣減中原大學獎補助款。
教育部認定,中原大學和編制內教師簽訂「期滿自行離職之契約」,已違反教師法規定,教師聘約仍有效,要求中原大學在5月21日前完成聘任並給薪,但中原大學未在期限前改善,因此繼處罰10萬元、20萬元罰鍰,第3次開罰35萬元。
高教工會主任林柏儀表示,過去4年來,高教工會收到多位中原大學的會員教師投訴,稱學校以莫須有原因命令教師辦理「自願離職」,侵害教師工作權益,直到今日,仍有一位教師仍遭欠薪,新學期亦未獲排課,教育部已認定中原大學違法,但中原大學卻曾對外表示已對教育部裁罰和對該教師提告,拒絕恢復聘任關係,是視教育部之處分如無物,假借法院爭訟來逃脫守法義務。
林柏儀表示,依法,中原大學應先依照教育部之命令「恢復該師聘任關係」,並依相關法令給付薪資,若最後確定判決中原大學勝訴,「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中原大學才可終止與該教師之僱傭關係,才是真正「尊重司法判決」。
林柏儀指出,中原大學現任校長李英明,過去為政大特聘教授,於學界素有聲望,自今年4月上任中原大學校長以來,已陸續解決另外兩起前任高層所遺留之人事違失案件,恢復兩位教師應有的授課與薪給權益,高教工會予以肯認。
但林柏儀質疑,對於此一已遭教育部「連罰3次」的案件,迄今卻未有積極作為,甚至損及中原學生學雜費所積累之校務基金淪為「罰款」,盼中原大學守法,勿假借「提告」以兔脫,淪為「不良雇主示範」。
林柏儀也呼籲教育部,「連罰3次」既然無用,應採取更積極手段,教育部去年12月7日曾表示,若不將該教師恢復聘任,將「扣減中原大學獎補助款」,迄今已過半年,教育部還未有動作,無怪乎中原大學有恃無恐,使受害教師遭欠薪邁入第1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