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輸入或攜帶醫療血氧機入境 食藥署:今年底前每人1台不必申請
衛福部食藥署今日宣布,考量防疫需求,今日起至12月31日,民眾輸入或攜帶「醫療用血氧機」供防疫自用,無須向食藥署提出專案輸入申請,海關可逕予放行,但每人以1台為限。(圖擷取自優盛網站)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近期有民眾從國外購買血氧機卻因未申請核准,入關時被海關扣留,衛福部食藥署今日宣布,考量防疫需求,今日起至12月31日,民眾輸入或攜帶「醫療用血氧機」供防疫自用,無須向食藥署提出專案輸入申請,海關可逕予放行,但每人以1台為限。
食藥署醫粧組簡任技正林欣慧表示,醫療用血氧機屬於醫療器材,必須經由食藥署核准進口,但考量近期有些民眾要預防「快樂缺氧」等需求,因此開放每人可輸入或攜帶1台自用。
不過,林欣慧指出,若有特殊必要,需要輸入或攜帶超過1台醫療用血氧機,可繳納審查費並填具申請書,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醫療器材使用說明書、載有不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意旨的切結書,以及國內、外就診醫療機構出具載有醫療器材名稱的診斷證明或處方提出申請。若因疫情期間不便出入醫院或為居家隔離情形,則可敘明「僅供個人防疫使用」的切結書,取代醫師診斷證明。
林欣慧也提醒,若是須由醫師或專業人員操作、例如說明書載明須於醫院使用的血氧機,則不符合民眾可申請輸入專供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材規定。
林欣慧並指出,市售血氧機可分為運動用與醫療用,民眾可檢視說明書,運動用會標註不能用於醫療用途或專供運動使用等資訊,其中,運動用血氧機非屬醫療器材管理,攜帶入境無須向食藥署提出申請,僅有醫療用血氧機受到醫療器材管理而有受限。
此外,林欣慧提醒,目前國內並未開放網路上銷售醫療用血氧機,違規者可依照「醫療器材管理法」處3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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