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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三級警戒期間 車輛定檢可於解封後順延1個月

    在防疫三級警戒期間,包括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等車輛定檢期限,可順延到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辦理驗車。 (圖由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在防疫三級警戒期間,包括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等車輛定檢期限,可順延到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辦理驗車。 (圖由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2021/06/08 12:06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天表示,交通監理機關考量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嚴峻,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呼籲民眾減少外出,在防疫三級警戒期間,自用小型車、大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等車輛定期檢驗期限,可順延到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辦理驗車。

    另外,若民眾因居家隔離、檢疫或確診等原因無法在期限內完成驗車,可於上述原因結束後6個月內,憑證明文件完成驗車;民眾對車輛定檢有疑義,可向各監理機關洽詢。

    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新北市今年1月到4月「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的違規案件總計有3萬7千件,有民眾收到罰單後提出申訴,表示沒有收到車輛定檢通知單、不知道什麼時候要驗車等,認為舉發無效、紅單不成立。

    李忠台指出,經查詢法院判決,因車輛定期檢驗日期的法定通知載明在行車執照上,行車執照背面注意事項也有提醒車主,應在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申請檢驗,因此監理機關寄送的定檢通知屬於提醒性質,並非法定通知,也不是定檢的必要條件,車主仍要依行照上指定檢驗日期的期限內完成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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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輛定檢日期都記載在行車執照上。(圖由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車輛定檢日期都記載在行車執照上。(圖由交通事件裁決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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