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秀妃養生館偷營業「外帶」釀8確診 重罰30萬
彰化縣員林市秀妃養生館因按摩女與客人上摩鐵消費,造成縣內8人群聚感染,縣府認同場外交易就是偷營業,對業者開出30萬元罰單,養生館四周環境日前已完成消毒。(縣議員曹嘉豪提供)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秀妃養生館在疫情期間應關閉不能營業的狀況下,竟讓客人外帶按摩女上摩鐵消費,造成縣內8人群聚感染,業者辯稱雙方舊識外約,沒在館內交易,彰化縣政府則以場外接客實質就是偷營業,且造成疫情擴散事實存在,今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開處最高罰鍰30萬元。
彰化縣政府今公布特種營業場所違規營業的開罰情況,目前已經開出9張罰單,計有6萬元7家、12萬元1家、30萬元1家,場所各是4家PUB、1家KTV小吃店、4家指壓按摩店,業者被查獲時,多以朋友聚會搪塞,縣府認定為意圖規避罰則,基於未能關閉處所任意容留人員於場所或飲酒唱歌,違規事實明確,全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規定,視情節輕重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指出,秀妃養生會館爆發群聚感染,包括6名按摩女和馬伕,與馬伕的媽媽共8人染疫,經查,按摩女與尋芳客上摩鐵交易的時間,是在5月1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關閉娛樂場所後發生,該會館形式上未開店,惟考量該類指壓按摩業多有假關店、真營業的情形,場外接客實質上仍等同於營業無異,且造成疫情擴散事實存在,依法開罰。
經綠處重申,特種營業場所經查獲私下營業,或轉移他處交易,除依傳染病防治法從重處分外,涉及妨害風化,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移送交司法機關裁處,場所若被查出又是違章建築,將優先拆除,希望業者不要心存僥倖,偷營業製造防疫破口;5月26日起,民眾前往特種營業場所內消費、聚會,查到一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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