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大學重組董事會 採3階段評選
針對康寧大學重組董事會,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今天開會,董事評選分3階段辦理。(資料照)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針對康寧大學重組董事會,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今天開會,董事評選分3階段辦理,第2階段須與師生代表座談,台北及台南校地狀況應在3月底前完成調查說明呈報教育部。
康寧大學原董事會因未捐資支付台南校區土地權利金,教育部去年7月聲請法院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法院11月17日裁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教育部於是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熱心教育之公正人士中,指定學校師生代表、工會代表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
該小組於今天召開第4次會議,決議通過「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會議規範」,候選董事公開徵求公告文件,請教育部增加「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方式」文件,有關康寧大學校務現況說明書部分,請學校酌參小組委員給予意見進行文字修正,並增加台北及台南「校地狀況說明」,於今年3月31日前修正完成報教育部,俾利辦理後續公告事宜。
小組說明,董事評選分3階段辦理,第1階段採書面審查,由小組擇優選出符合資格之個人董事及群組董事進入第2階段;第2階段之董事候選人應配合參加與康寧大學師生代表之座談會,並得依座談會聽取之意見修改校務發展建議、教職員工生相關權益維護事項及經費籌措來源內容;第3階段董事候選人應向小組委員進行報告,並由小組委員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最終推選決議。
有關第2階段康寧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會之進行方式、辦理地點及小組書面審查評分標準等事宜,將於下一次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