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計程車春節加成 按原運價再加收50元
台南市計程車於2月7日凌晨零時起至2月16日午夜12時止,實施春節加成收費,起跳將比平常日多50元。(記者劉婉君攝)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台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自2月7日凌晨零時起至2月16日午夜12時止,一律按原運價再加收50元。
台南市交通局表示,春節假期,民眾利用計程車的機會大為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市府統一規定加價標準,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春節加成期間,起跳金額較平常日多出50元,民眾逕依表面所示金額支付車資。
交通局也請民眾一同監督計程車業者,下車時索取乘車證明,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向1999市民專線或台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台南市公共運輸處(06)2230330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