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老師抱怨交通生活不便 教育處:離島加給就是補償
小琉球早班交通船趕不及學校早自習。(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琉球報導〕琉球國中老師抱怨通勤上課時小琉球早班船趕不及早自習,抱怨學校管太多,休假、請假規定不合理,縣府教育處副處長楊英雪表示,離島加給就是補償老師交通生活的不便,學校要求老師與學生同時到校是合理要求,並且也提供住宿給老師使用。
琉球國中有老師抱怨從本島搭早班船到琉球,無法趕在上午7點20分到校,遲到10幾分鐘就被學校要求請假1個小時,而且校長也要求住宿在小琉球,休假受到管制,認為學校規定不合理。
縣府教育處副處長楊英雪表示,老師的反映已經收到了,但學校的規定並沒有不合理,校長要求老師每星期留宿在小琉球2天,避免家長反映老師都不在學校,而請假的規定是以1小時為計算,遲到10幾分鐘也應該算1小時,並沒有不當,早自習的時間是很重要的,如果導師常常不在班上,對於學生的學習會有影響,家長也會有意見,離島的老師是很辛苦,所以學校有供宿舍,並且有離島加給,以補償老師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