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管中閔投書 高教工會:杜絕學校主管不正介入教師資格審定
高教工會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等人投書反對教育部修正教師資格審定辦法,高教工會批評校長們錯誤見解,認為應杜絕學校主管不正介入教師資格審定的機會。(圖擷取自高教工會網站)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昨台大管中閔、台師大吳正己、台科大廖慶榮等校長投書,批評教育部修法改教師資格審定侵犯大學自治;對此,高教工會今反批評校長,投書見解錯誤,教部是依循大法官解釋,修法可杜絕弊端,不讓學校主管不正介入教師資格審定的機會。
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台灣師範大學校長吳正己與台灣科技大學校長廖慶榮等昨聯名投書,批評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侵犯大學自治,此舉引起基層教師團體等駁斥校長見解。
高教工會今回應,認為管中閔等校長見解錯誤,重申早在1998年大法官462號解釋中,已明確要求尊重各校各級的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育部今年7月預告修法的草案,是將大法官解釋法規劃,無所謂侵犯大學自治。
高教工會更說,事實上,過往1、20年以來,我們越來越常看見「大學自治」的概念與精神遭到浮濫使用,甚至以此為方便的「藉口」,以作為杜絕基本的是非及法律的工具。
高教工會稱,制度上教師證書由政府所頒發,教師資格審定(升等)是政府授權大學代為辦理的公權力授予措施,政府應自可規定標準,和所謂的「大學自治」有何關聯?3位校長投書內容,建基於過時且嚴重錯誤的見解之上,恐有誤導視聽。
另,高教工會補充,大學教師資格審定(升等)影響教師職級與學術生態,歷來存有諸多爭議,其中「外審委員」名單現有2大弊病,一是推薦名單容許校長、教務長或院長自行外加,二是決定委員時校長、教務長或教評會主席私自圈定,應優先改正。
高教工會發現,由學校主管掌握私自圈選甚至外加推薦名單的權力,經常導致不專業評量,有徇私風險,一般教師升等前也經常要討好上層,害怕得罪高層影響升等,此種不正控制機會必須改正;去年草案修正會議上,各方代表同意將外審委員產生改正為「由教評會決定推薦人選名單,並由教評會自推薦名單中隨機抽籤選任外審委員」,杜絕主管不正介入的機會。
高教工會建議,教師升等需審查著作論文,應建立符合專業審查之外審程序與方式、審查與合格基準、外審學者專家遴聘及迴避原則;也建議外審委員可從推薦人選名單中隨機抽籤選任,結果保密但彌封,也能杜絕不正介入,維持客觀公正的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