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促流浪動物絕育TNVR入法 農委會:屬短期作法不適合
民間促流浪動物絕育TNVR入法,農委會認為TNVR屬於短期措施不適合入法。(資料照,記者簡惠茹攝)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天召開遊蕩動物捕捉、絕育、施打疫苗、釋放TNVR入法公聽會,農委會強調,TNVR屬於短期作法,不適合入法,人力資源不足問題需公私協力合作,將民間資源導入。
立法院今天舉行遊蕩動物TNVR入法公聽會,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長鄭祝菁表示,犬隻回歸家庭得到照顧才是真正的動物福利,而不是預期持續都有流浪狗,所以TNVR的目的是儘速控制外面犬隻族群數量的短期技術性作法,不適合入法訂為長期、常態性的行政機制。
鄭祝菁指出,現在地方政府進行遊蕩犬族群控制減量工作,最主要的限制是執行人力與資源不足,TNVR是一個高度勞力投入的工作,需要人員捕捉、結紮,但是實務上不會因為入法就能促成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人力或預算擴編,反而可能導致縣市基層工作人員難以負荷不斷累增的法定要求,更為頻繁離職調動,不利整體動保工作進行。
對於人力資源不足部分,鄭祝菁強調,還是需要公私協力一起投入,只靠地方政府動保科人員是不夠的,無法完全依靠政府人力又能達成,所以可以透過民間動保團體承接標案或政府提供補助計畫,讓民間的資源成為行政的一部份。
對於熱點絕育執行率低的問題,鄭祝菁指出,用過去分散性的作法,無法達到結紮有效度,去年7月起農委會也試辦由縣市政府建立轄內犬群公安風險熱區,集中資源於熱區,全面清查處置犬隻,針對流浪犬實施TNVR,一區一區控制繁殖狀況,今年3月計畫才剛核定正式實施,還需要更多時間再來評估成效比較適合。
根據2018年度台灣地區各縣市遊蕩犬調查結果,各縣市每百人遊蕩犬數統計,台東縣最多有3.87隻,其次為澎湖縣2.89隻,第三多則是花蓮縣2.48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