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亂放煙火小心!保七警就在身邊 放一次罰3000元
墾丁亂放煙火小心!保七警就在身邊,放一次恐罰3000元。(記者蔡宗憲翻攝)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墾丁近期遊客數暴增,許多脫序行為再次出現,其中任意燃c令不少居民痛恨,除了噪音嘈雜還有造成火災的可能,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近期展開埋伏取締,凌晨在船帆石沙灘當場查獲違法燃放煙火,依「國家公園法」裁罰3000元。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凌晨1時23分接獲民眾報案,於國家公園內船帆石沙灘有遊客施放煙火,大隊立即派員前往現場,並於船帆石沙灘發現遊客燃放爆竹煙火,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8款規定,其他禁止之事項「禁止從事燃放爆竹煙火之行為」裁罰。
保安警察七總隊第八大隊呼籲,在這些沙灘上施放爆竹煙火,雖能享受曇花一現的美好,但噪音不僅造成其他遊客的困擾,且事後在沙灘上遺留下的爆竹煙火殘骸,會對國家公園內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的危害,警方將強力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