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永侒開礦案入2階環評 中華村民、公民團體擬告環保署、礦務局
永侒實業申請在員山鄉中華村的礦業開發案,環保署決議進入二階環評審查,引發中華村民與公民團體的不滿,近期找來律師研擬控告環保署與礦務局。(中華村社區發展協會提供)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永侒實業申請在員山鄉中華村的礦業開發案,環保署決議進入二階環評審查,引發中華村民與公民團體的不滿,近期找來律師研擬控告環保署與礦務局;中華村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明華說,進入二階審查的結果,讓人失望,且村民與公民團體認為,環保署與礦務局在處理此案的行政程序有疏漏,才會找律師研商,盼透訴訟捍衛權益。
永侒實業申請在員山鄉大安埤山開採瓷土與矽石,更要挖掉大安埤山半個山頭,引發地方反彈,逾5萬人連署「護水反礦」。環保署6月10日進行環評大會審,宜蘭鄉親包遊覽車北上環保署,要求環評委員會否決開發案,但最終事與願違,全案仍進入二階審查階段。
中華村社區發展協會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宜蘭惜溪聯盟等公民團體,組成的「護水源反開礦行動聯盟」,近期研商要對環保署與礦務局提告,或者提出訴願。
陳明華說,開礦案進入二階審查後,村民非常失望,6月很多去環保署表達訴求的人都哭著離開,經聯盟內部開會討論後,認為環保署與礦務局處理此案的行政程序有疏漏,所以才打算透過法律途徑,捍衛居民的權益。
陳明華說,行政程序的疏漏部分,包含環保署去現勘時,沒有去永侒開礦後,卡車會通過的路徑,那裡明明佈滿居民平常使用的合法水源,永侒隱瞞事實,環保署卻沒有查證。
陳明華說,永侒在開礦前,於地方辦理的說明會,明明流於形式,更沒有將詳細的資訊,公布給居民,且10幾年的護育,真的能讓被開發的環境恢復原狀?這些問題環保署也都沒有詳查;至於礦務局疏漏的部分,她則說,永侒在中華村的礦場已停工23年,礦權為何沒有收回,這部分居民非常疑惑,相關疑義已提供給律師進行研商。
員山鄉中華村。(中華村社區發展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