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2號機重啟 中市府:若確認違法啟動 最高開罰2000萬
中火2號機重啟,台中市政府強烈抗議,「確認違法啟動最高開罰2000萬」。(記者蘇孟娟攝)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電重啟台中火力電廠2號機組,台中市府晚間表示,若台電執意啟動中火2號機組,屬未有操作許可證而啟動操作的狀況,違反空污法的規定,中市府表達嚴正抗議。市府並強調,若經確認違法啟動,將依空污法處1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停工及限期申請許可證。若中火不遵行市府停工的命令者,負責人恐受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
台中市府強調,近幾日全天呈現供電充裕「綠燈等級」,台電以「合理調度」為由,進行不合法、不合理的啟動中火2號機組,中市府表達嚴正抗議。
台中市法制局指出,環保署雖撤銷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的行政處分,但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及環保署組織條例第3條相關規定,欲撤銷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應報請行政院,由行政院撤銷;環保署逕自發函撤銷,此舉侵害權力分立及地方自治權,屬於無效之行政處分。
法制局強調,台電的2、3號機組,仍屬於許可證遭廢止狀態。
市府指出,依據這幾天的尖峰備轉容量率公開資料來看,全國供電呈現供電充裕的綠燈等級,系統供電餘裕充足,台電公司打著「合理調度」大旗,想啟動2號機因應,中市府表示嚴正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