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沙魚」標成「多利魚」 業者被罰4萬
多利魚是價位較高的魴魚。(衛生局提供)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近期前往超市、賣場、餐飲業及傳統市場等販售場所執行抽驗,共抽驗24件水產,結果發現一項不合規定,業者將「巴沙魚」標示為「多利魚」,遭衛生局處4萬元罰鍰。
衛生局這次共抽驗24件生鮮水產品,包含貝類7件、蝦7件、魚類6件及蟹4件,檢驗多重動物用藥、重金屬鉛及鎘,結果均符合規定。不過有業者將「巴沙魚」標示為「多利魚」供應予消費者,不符規定,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處分4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巴沙魚是價位較低的鯰魚,外觀像鯊魚,魚型呈流線修長,多是養殖的方式大量生產。多利魚則是價位較高的魴魚(又稱鏡魚、鏡鯧、海魴、馬頭鯛),外型呈橢圓形,最大特徵是體側中央有1個藍黑色圓斑。
衛生局呼籲賣場、超級市場、飯店、餐廳等業者,務必正確依實際產品通俗名稱或與魚種名稱併列標示,避免誤導以維護消費者權益,違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4至400萬元罰鍰。
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購買水產品應選擇具有生產履歷或信譽良好之業者,避免選購來源不明的產品,以確保飲食的安全與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