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戶「國保」自付額降至3成 每月省493元、1年省5916元
2020/05/19 13:35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國民年金法」第12條及第40條修正草案,針對具有中低收入戶資格的被保險人,政府補助保費比例由4成增至7成,每月自付保費比例將由6成降至3成,費用由987元降至494元,每月省下493元、1年省下5916元,預估約4.8萬人受惠。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表示,低收入戶的保費由政府百分之百補助,至於中低收入戶則是與其他人一樣為政府補助4成、自付6成,每月繳費987元,但因為「社會救助法」已將中低收入戶納入救助對象,基於加強照顧弱勢民眾,進而修法調整相關族群的保費改由政府補助7成、自付3成,每月繳費降至494元,預計約可照顧約4.8萬人。
另外,商東福指出,此次修法也放寬遺屬年金請領者的每月工作收入限制,原本限制月投保金額1萬8282元以上者,不可請領,但明顯低於目前的基本工資2萬3800元,因此調整為月投保金額2萬3800元以上,才不可請領,推估有2326人可能受惠。
商東福提到,目前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待總統頒布後,就可正式上路,預估通常作業時間約2週。
商東福強調,截至去年底,國保基金約3700億元,目前當期投保人數約329萬人,每月保險收入約31億元,保險支出則是16億元,財務狀況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