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產不動產租金 教育部減收20%
教育部今天表示,盤點經管國有學產不動產,包括公開標租案及逕予出租案之相關土地、停車位等109年度應繳租金,決定減收20%,以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度過艱困時期。(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考量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影響經濟情況加劇,行政院今年4月8日宣示109年租金減收2成後,教育部今天表示,盤點經管國有學產不動產,包括公開標租案及逕予出租案之相關土地、停車位等109年度應繳租金,決定減收20%,以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度過艱困時期。
教育部表示,秉持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寬一點」、「快一點」、「方便一點」的精神,協助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度過疫情衝擊,經統計國有學產不動產出租件數合計2793案,因應國有學產不動產因法規及租約規定不同,租金繳交時點亦不同,教育部本於簡政便民原則,採抵扣未繳租金或退還已繳部分租金方式辦理,將主動以公文及繳款書寄送通知方式辦理。
此外,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如無法如期繳納租金,有緩繳租金需求者,今年度按契約約定應繳納租金,尚未繳納或未屆繳款期限者,教育部秘書處表示,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前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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