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海端3部落14年不知有淨水場回饋金 東縣府:可能公所忽略
不清不楚了14年,海端鄉內利稻等3部落自來水淨水場回饋金,在籍台東縣議員張全馨嵐在縣議會定期會討分明。(記者陳賢義翻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台東縣海端鄉內崁頂、利稻、瀧下3個部落內設有自來水公司淨水場,但自2006年設置以來,至今14年,居民幾乎都不知道規劃有回饋機制,在籍台東縣議員張全馨嵐在縣議會定期會討分明,台東縣政府建設處長許瑞貴表示,回饋機制是針對地方非個人,可能是回饋金與海端鄉公所可自由運用財源相較之下較少,公所因而忽略,後續積極協助鄉公所,確保居民權益,讓居民有感。
縣建設處水利科長吳哲元表示,3部落可運用的回饋金額,崁頂部落約135萬元、瀧下部落約20萬元、利稻部落約4萬元。張全馨嵐表示,崁頂、利稻、瀧下3個部落內自來水公司設置的淨水場,經鄉民這幾年不斷的在各會議提出,部落居民都不知有回饋金以及相關機制,甚至3個部落的委員名單連本人都不知是委員,甚至都不是部落在地人。
許瑞貴表示,事實上,自2006年自來水公司有水質水量保護區回饋機制以來,主導權都是在海端鄉公所,委員推薦權亦然,或是地方民代或居民,縣府後續會給予公所協助。
崁頂王姓居民說,原來部落的回饋金有那麼多,但每次開會時提出相關問題,公所回答的都很含糊。
瀧下余姓族人則說,公所應該說清楚、講明白,讓族人知道自己的權益,而不是都不講,要大家自行摸索,10多年了,真的太久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