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五月開徵 受疫情影響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2020/04/23 11:0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今天表示,今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的納稅義務人,可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展延、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減輕負擔。
稅捐處說明,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的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於房屋稅繳納期間因武漢肺炎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可申請展延至6月30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於期限內檢附主管機關開立的隔離或檢疫通知書等,連同房屋稅繳款書,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稅捐處表示,其他營業人、產製廠商或機關團體及個人,受疫情影響導致收入或所得減少,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2個月,分期最多36期,1個月為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