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防制固定污染源 檢舉獎金5%、吹哨10%
台中市府為有效改善空氣品質,鼓勵民眾檢舉不法。(記者黃鐘山翻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鼓勵告發空污,制定「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檢舉獎勵辦法草案,獎勵金最多達實收罰鍰5%、「吹哨者」10%,17日經市政會議通過,將由市府法制局發布實施。市長盧秀燕表示,盼與民眾合作揪出不法空污,讓污染源無所遁形。
環保局表示,空污法增訂吹哨者條款,市府為有效改善空氣品質,鼓勵民眾檢舉不法,以彌補環保機關稽查人力之不足,訂定「台中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共計16條。
環保局指出,檢舉主要針對違反空污法業者,包括工廠違法排放空污,或設備未取得許可證逕行操作,以及工地現場未有防制措施,導致污染物逸散等,只要罰鍰達10萬元以上,檢舉者就可獲得罰鍰金額最高5%獎勵金。
為鼓勵民眾自發性檢舉,市府也祭出吹哨者獎金加倍制度,從業人員檢舉業主違規事項者,將視情況提供罰鍰金額最高10%獎勵金,藉此嚇阻業主不法行為;若檢舉人已離職,則適用最高5%獎勵金,依檢舉貢獻度審酌核發比率。
盧秀燕表示,這是改善台中市空污的重大法案,與民眾合作揪出不法空污,讓污染源無所遁形;案經市政會議17日通過,直接移請法制局發布實施。
環保局統計,2016年度至2018年度,民眾陳情空污案件,共依法裁處148件,總裁處金額合計1950萬元,平均每年約50件,每年總裁處金額約6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