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下個龍潭湖! 宜縣爭取2500萬元開發大湖風景區
宜蘭縣農田水利會,爭取縣政府投入建設開發員山鄉大湖風景特定區,縣府向觀光局爭取2500萬元建設經費。(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農田水利會,爭取縣政府投入建設,開發員山鄉大湖風景特定區,盼打造成下個龍潭湖!縣府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2500萬元經費,將在建設步道、服務站與廁所設施;工商旅遊處表示,大湖的開發方式,會介於梅花湖的遊憩及龍潭湖的生態之間,為宜縣打造全新景點。
大湖風景區湖域屬於農田水利會,面積約10公頃,1997年在縣政府輔導下開發,由大湖育樂公司向農田水利會承租湖域經營,除了湖景,還有餐廳,也有划船設施,業者每年需繳給水利會約50萬元租金。
水利會基於「還湖於民」的立場,通知業者2013年8月合約到期就不續租,但業者拒絕將湖域歸還,水利會因此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纏訟至2017年,最高法院判決水利會勝訴定讞;去年,法院完成強制執行程序,讓水利會順利收回湖域的使用權。
鑒於大湖於1983年就劃設為縣內第一個風景特地區,是宜縣最早劃設為風景區的地方,縣府為提升縣內觀光發展,近期與水利會協商,著手規劃開發大湖,向觀光局提案,爭取到2500萬元經費投入觀光建設,將建設建設步道、服務站與廁所設施。
農田水利會長許南山說,宜蘭擁有眾多湖泊資源,許多觀光客到宜蘭很喜歡到湖泊走動,例如龍潭湖與梅花湖每年都吸引不少人踏青,只要縣府維持好大湖的水質與環境,水利會一定全力配合開發,盼讓大湖變得跟龍潭湖一樣熱鬧。
工商旅遊處表示,大湖的開發方式,會介於梅花湖的遊憩及龍潭湖的生態之間,並與二者適當區隔,讓遊客能從制高點、湖邊、湖面及湖中,完整親近大湖,並透過灌溉渠道及農路,連結大湖與員山的農業,以點線面的發展模式,擴大周邊的觀光效益。
工商旅遊處表示,本案採分年分期開發,第一期爭取到2500萬元,後續仍會持續向交通部爭取更多經費,投入更多硬體建設,縣府也允諾建設過程,一定會維持湖域的水質與環境,絕不破壞當地的自然生態。
宜蘭縣農田水利會,爭取縣政府投入建設開發員山鄉大湖風景特定區,縣府向觀光局爭取2500萬元建設經費。(記者林敬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