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若故意涉險再隔離求補償 陳時中:別來亂、會處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中)今說,若民眾故意到危險地區而被隔離,會予以處分。(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昨公布,若因武漢肺炎接受隔離、檢疫者,或者為照顧隔離、檢疫者而無法從事工作的照顧者,可獲得補償每天1千元,最多14天就可領取1.4萬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說,但若民眾故意到危險地區而被隔離,會予以處分。
媒體提問,若有民眾故意到危險地區,再返台居家隔離,就是希望可以獲得每天1千元的補償怎麼辦?陳時中表示,此辦法並無資格限制,但仍不希望民眾現在到危險地區,然後要被隔離,針對故意行為會予以處分,呼籲「不要在防疫期間來亂」。
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表示,此辦法預算是以約13萬人估計,主要是用疫情一開始的情況初估,後面的發展還要再觀察,可能也無法說估得很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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