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需求新北社區管委會暫緩開 依法部分先不罰
新北市呼籲暫停人潮聚集的人民團體會員大會、社區管委會區權人會議等。(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武漢肺炎防疫期間,最怕人潮聚集,但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依法必須定期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特別發文請示內政部後表示,疫情期間暫勿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如涉及每年需召開的定期會部分,不召開不予處罰,只需今年內召開即可,涉及管委會委員屆期解任部分,社區也可共推管理負責人。
工務局指出,已發文通知轄內各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於疫情期間勿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如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召開而管委會委員屆期解任,則由前任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延任至疫情趨緩為止。
工務局指出,多數社區實際操作如只有管理負責人,會有窒礙難行之處,考量實務及時間急迫性,若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任期屆滿,可以繼續延任到疫情趨緩後,再推舉召集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重新選任相關委員,並在會中追認前任管委會延任的任期,補足法律效力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