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慘了!追撞緩撞車 高公局求償15萬-180萬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國道上車輛發生事故後,因為車速過快發生二次事故機率較一般道路高,更有許多事故處理人員、員警因此喪命。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目前高公局各事故處理班都有一輛緩撞車輛,加強防護工作區域人員及機具安全,國道公路警察局各大隊也都有配備一輛,不過今年仍有多起追撞緩衝車事故。高公局提醒民眾行駛時要特別注意,否則除恐造成自身損傷外,更需賠償數十萬至上百萬元的維修費用。
緩撞車輛可加強防護工作區域人員及機具安全,避免遭受失去控制車輛撞擊,及減緩失去控制車輛內人員傷害,高公局表示,緩撞車輛可有效吸收撞擊動能,但撞擊力道過大還是會造成人員受傷,不過A1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因此,有要求事故及散落物處理,與占用車道施工時,皆需配置緩撞車輛。
另外,為讓緩撞車輛顯現醒目,車輛車身規定為黃色,車身後方塗有橙白相間山形斜紋線反光漆(或反光貼片)及配置LED警示燈,車身兩側也設置白色或黃色帶狀反光識別標誌,車輛配置移動式LED顯示板,顯示改道相關警示箭頭及文字,讓民眾容易辨識。
根據高公局統計,今年1、2月國道上處理事故或施工戒護緩撞車輛,共發生14件遭撞擊事故(含國道公路警察局緩撞車輛遭撞1件),造成7人受傷、12輛緩撞車輛受損。部分民眾是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擊緩撞車輛,除造成民眾自身與執勤、施工人員受傷外,更影響交通順暢。
高公局表示,民眾若撞上緩撞車輛,需賠償緩撞車輛維修費用,依目前發生過案例,向民眾求償金額約14萬7000元至180萬元不等。提醒民眾行駛國道應注意車前狀況,行車途中若遇事故處理或施工,請依照現場指引行駛,以免發生事故,影響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