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疾管署通告 從星、泰返國有症狀者須採檢送驗
武漢肺炎疫情在國際間延燒,且新加坡和泰國的個案持續增加,疾病管制署發函醫界,請醫師對14天內有新加坡或泰國旅遊史、且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進行採檢。圖為新加坡。(歐新社)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在國際間延燒,且新加坡和泰國的個案持續增加,疾病管制署發函醫界,請醫師對14天內有新加坡或泰國旅遊史、且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進行採檢。
醫界通函指出,因新加坡及泰國之武漢肺炎個案持續增加,且已出現第三波感染,為加強監測及早防堵境外移入個案可能造成的後續傳播,對14天內有新加坡或泰國旅遊史,且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病人,請醫師協助採檢。
比照居家檢疫出現症狀者,進行一次咽喉擦拭液採檢,並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的通報疾病「其他」項下「居家檢疫有症狀者送驗入口」進行通報送驗,同時填寫「旅遊史」之「旅遊國家」。
給予病人適當衛教,請其返家等待檢驗結果,並通知衛生局、所,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給病患,請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並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留在家中,不可外出。
若個案疑似或診斷為肺炎,則應安排住院等待檢驗結果,依其病情施行必要處置,並採取適當感染管制及防護措施。
檢驗結果若為武漢肺炎陽性,則進行法傳通報,並依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進行處置,如為陰性,除非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症狀惡化,無須再進行二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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