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失能者家庭 今年報稅可申報特別扣除額12萬元
我國人口結構高齡化,今年報稅時,若家中有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可申報特別扣除額12萬元。(南投縣政府提供)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我國人口結構高齡化,長期照顧需求人數逐年上升,許多民眾聘雇外籍看護工,或將家中失能長輩送往照護中心,為減輕長期照顧身心失能者家庭的經濟壓力,南投縣政府提醒民眾,家中若有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申報特別扣除額12萬元,民眾若對申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有疑義時,可向各地區國稅局諮詢窗口詢問,或是撥打長照服務專線1966進行諮詢。
南投縣政府指出,108年7月24日修正所得稅法,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個人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每人每年得定額扣除12萬元,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就可適用,以減輕家庭負擔。
南投縣政府表示,惟有下列情形者,不符合申報資涑:一、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照扣除額後,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二、選擇股利及盈餘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之扣除金額6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