嚮應「臉部平權」 金門縣府徵人「履歷不貼照」

陽光福利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嫻(左)抵金推動臉部平權運動,金門縣副縣長黃怡凱(右)簽署推動承諾書。(記者吳正庭攝)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今天在金門舉行臉部平權運動啟動記者會,期許「每個人的價值是由他對社會的貢獻來決定,而不是因為他的外貌」;副縣長黃怡凱簽署推動承諾書,並與金門傷友分享過去在職場的相關經驗,金門縣政府也表示,現在徵人已漸採取「履歷不貼照」,憑應徵者的實力選才。
黃怡凱過去在考選部任職,曾經面試1位女生,沒想到本人和她應徵履歷上的照片差太多,這位女生最後仍憑實力錄取,但「修圖」修太大,讓他印象深刻,也深深體會,任何人都不應以貌取人。
傷友淑妍是金門人,大約在3、4個月大時,因火災燒傷,臉和手部燒傷嚴重,當時金門醫療環境不佳,後送到台灣的大醫院救治,必須靠著長期復健,對抗緊縮的疤痕,後來住進陽光基金會的兒童中心,10年來歷經數不清的手術和漫長復健,直到小學3年級才重建完成,回到金門。
由於身上的疤痕明顯,淑妍常遇到陌生人異樣的眼光,連在公車上,還有長輩自以為關心但不禮貌的詢問:「妳怎麼燒成這樣」、「妳父母怎麼把你照顧成這樣」;國中時期,同學總愛拿她的外表開玩笑,還有人亂取綽號稱她「螃蟹手」,甚至連碰到她的桌子,都說:「不能碰到她的東西以免被傳染、會變惡魔」當時的淑妍不知如何回應,讓她選擇「邊緣化」,也因此變得自閉、沒自信。
淑妍說,上大學參加的培力課程,讓她找到方法應對這些不友善的行為,也讓她逐漸活出自信。身為金門「臉部平權運動」代言人,她說,成長經驗讓她發現「無知」和「沒分寸」是顏損者被不當對待的主因,她願意站出來協助陽光基金會宣導,很希望大眾不要單憑外表就判斷「傷友能力不行或有問題」。
她說,教育孩子「同理心」與「尊重他人的不同」,也要讓社會了解「禮貌」與「不以貌取人」的重要。她最想「被當成一般人對待」。

金門顏損傷友淑妍(左)與志工的對話充滿自信,侃侃而談,坦言最想「被當成一般人對待」。(記者吳正庭攝)

陽光福利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嫻(左5)等人抵金推動臉部平權運動,金門縣副縣長黃怡凱(右6)率縣府相關主管在現場打卡,承諾協助推動臉部平權運動。(記者吳正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