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沒騎也要定檢 南市取締告發逾6成
2019/11/26 12:15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南市環保局針對近2千輛符合切結報廢之未定檢機車寄發最後公文通知,仍有6成車主未到檢,全數進入後續告發裁處作業。環保局強調,車輛即使未使用依法也得進行定檢,如不堪使用請盡速報廢,以免受罰。
環保局長林淵淙說,空污法去年修正公告實施,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不論是否為「使用中」,每年皆應實施排氣檢驗1次,如逾期未檢驗依法先處500元罰鍰;超過應檢日起6個月並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再罰3000元,遲未完成改善者最重可註銷牌照。為加強取締未定檢機車,環保局先前以雙掛號公文通知1939名符合切結報廢之車輛到檢,經統計仍有6成未回檢,全數都進入告發裁處作業。
環保局表示,目前全市共307間排氣定檢站,排氣檢驗免費,車主更可趁此測試車輛性能是否正常,延長機車使用壽命,減少空氣污染,可謂一舉數得,若想查詢定檢站位置或車輛定檢等資訊,可上環保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