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核廢》獲政府回溯補償 鄉長:遷出仍是最終目標
蘭嶼族人相信小英總統會協助將核廢料遷出蘭嶼。(記者陳賢義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行政院核定「核廢蘭嶼貯存場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損失補償要點」,由經濟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捐助25.5億元「回溯補償金」及每3年2.2億元「土地配最補償金」,外界憂心蘭嶼雅美、達悟族人要求遷移核廢立場恐生變,蘭嶼鄉長夏曼.迦拉牧說,遷出核廢料一直都是蘭嶼人的最終目標。
25.5億元「回溯補償金」將成立財團法人,由多數雅美、達悟族人代表本於原住民自治精神組人董事會負責辦理族人的生活福址事項,包括醫療、長期照顧、急難救助、經濟產業及基礎建設、文化及民族教育活動、原住民祭典、國際交流、部落或社區發展及營造、獎學金及交通補助等,倘若以在地居民約5000餘人計算,悉數分發至個人,每人約可獲得70萬元補償金。
夏曼.迦拉牧說,政府一定要更加重視少數族群的需求,25.5億元的補償金讓蘭嶼人得到安慰,雖然核廢料尚未遷出,但他相信這是一個開始,也相信小英總統會協助蘭嶼將核廢料遷;其次,補償金以成立基金會補助方式,是經由商議後最好的辦法。
至於補償金是否會影響核廢遷出,夏曼.迦拉牧強調,補償與遷出無關,是因之前政府放置核廢未經族人同意,兩相無砥觸,鄉民要將核廢料遷出是最終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