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尊嚴的離去」 諮商排到明年
消基會調查發現病主法有3大問題,建議主管機關加以改善。(記者羅綺攝)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今年年初正式上路,民眾可透過到醫院做諮詢,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讓自己能「有尊嚴的離去」。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經調查後發現病主法現行3大問題,建議主管機關加以改善。
消基會轟病主法配套不完善
消基會7月針對台灣6個直轄市、共45家符合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資格的醫院進行調查,卻發現根據衛生福利部「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機構管理辦法」中規定,醫院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團隊成員需包括醫師1人,護理人員1人,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1人,且護理人員、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均需具有2年以上臨床實務經驗,並需完成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訓練課程,但實際上卻難以實行。
消基會衛生福利委員會召集人傅秀雲表示,要召集醫師、護理師、社工或心裡師共同組成的醫療團隊並不容易,除少數醫院可以在短時間內經安排而進行諮商外,其他醫院或基於成本考量開診不多,需預約等候,短者1、2個月,長者甚至需等候至明年才能獲得諮商機會,使得有需要的民眾往往排不到,成為預立醫療決定政策推行的最大障礙。
諮商費僅2,250元至3,500元 醫院意願低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也指出,一次諮商需耗費60分鐘或90分鐘的工作時間,諮商所收取的費用僅在2,250元至3,500元間,在成本與營收的考量下,醫院很難有意願樂於推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吳榮達進一步解釋,目前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需要民眾自付,諮商費用約2,250元至3,500元,加上掛號費約4,000元,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目前僅部份醫院對中低收入戶有減免措施,但政府無任何經費的挹注和,恐使真正有需要的民眾望之卻步。
嘉義陽明醫院謝景祥醫師接受媒體專訪時曾表示,在他大手筆提供600個免費諮商名額用磬,恢復諮商收費後,1週只剩1人來諮詢。消基會認為,收費與否、價格高低、有無補助,可能都關係預立醫療決定政策推行的成敗。
消基會表示,病主法顯然尚存有諸多障礙和配套措施不足之處,期盼主管機關進行改善,讓醫院及民眾有更大的意願,接受醫療照護諮商及醫療預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