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出手管檳榔 陳吉仲:訂定防制條例、用藥規範
檳榔轉作其他農作。(農委會提供)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全台檳榔種植面積尚有超過4萬公頃,而檳榔不但被列為第一級人類致癌物,用藥也沒有相關規範,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表示,將訂定檳榔防制條例,訂定用藥規範,積極做好田間安全管理。
農委會說明,國內檳榔種植面積約4萬2510公頃,主要產地分布在南投、屏東、嘉義及花蓮等地,年產量10萬公噸,農糧署配合行政院政策從2014年推動檳榔廢園轉作計畫至今,檳榔種植面積由2013年4萬5791公頃已減少3281公頃。
農委會指出,今年持續輔導檳榔廢園及轉作,除了提供轉作獎勵金,廢園每公頃補助15萬元,轉作推薦作物,山坡地再領取種苗費及田間管理費每公頃10萬元,合計補助25萬元,平地領取種苗費每公頃5萬元,合計補助20萬元。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受訪時說,國內目前確實有生產檳榔,也有種植荖葉,農委會積極輔導轉作,國外也持續進口,國內也在消費,政府不應該用不鼓勵、不禁止、不輔導的三不政策對待,漠視事實存在。
陳吉仲指出,未來農委會透過跨部會討論,比照菸酒防制條例訂定檳榔防制條例,檳榔被列為一級制癌物質,希望消費者盡量減少檳榔消費,既有現況底下,農委會會針對所有檳榔做積極田間安全管理,現在所有檳榔園噴灑的農藥,沒有訂定任何安全生產管理,農委會將直接訂定,用藥就要比照農委會的規定辦理。
陳吉仲說,境內的生產安全管理規定,進口部分也要比照辦理,否則國內生產行為限制後,進口不斷進來,還是會對民眾健康安全有影響;至於檳榔農藥殘留量的訂定,由於牽涉到檳榔是否為食品的定義,則需要由衛福部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