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要求簽罷工預告期 工會控擺明要讓團協破局
原本出現曙光的長榮空服員罷工事件,因29日晚間勞資協商破局,罷工行動30日持續進行,參與罷工的空服員輪班駐守在南崁長榮總部前。(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長榮勞資昨原訂簽團體協約,罷工可望落幕,沒想到在短短3小時內宣告破局,跌破外界眼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廖以勤坦言,當初和董事長林寶水就6大訴求達成共識,沒想到簽定團體協約時,公司又提出許多新要求,包括飛安服勤獎金壓到2020年才生效,更要求工會設定罷工預告期,明確公布罷工起訖時間點、罷工糾察線範圍。廖以勤痛批,工會已退到無路可退,若還簽定這樣的契約,乾脆簽永久不罷工條款款算了,「長榮擺明就要破局,根本沒有要讓罷工落幕。」
桃空職工6名長榮會員昨與董事長林寶水提出的6大方案達成共識,包含參與罷工行動之會員給予不秋後算賬協議,並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分會簽訂和平協議;飛安服勤獎金短班含過夜班一趟來回NTD300 ,越洋航線來回一趟NTD500;BR198、BR108東京航線10月到3月共六個月開放過夜,BR716北京航線6月到8月及4月開放過夜;每月固定舉行勞資協商會議,每季固定舉行董事長或總經理會議,每半年檢討服務流程及班表規劃;人評會開放民選教官五名,輪值參與人評會議,佔一席陪審委員,具發言表決權,以及一名現役空服員陪同當事人;給予空服員職業工會理監事共11名(依實際人數為主),每年共25天會務假,會員代表大會由公司協助調整班表。
廖以勤表示,全體會員昨就這6大方案進行投票,但後來會員與長榮航空簽定團協時卻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公司在團協增訂許多從未見過的條文,例如飛安服勤獎金要到2020年才生效,還新增罷工預告期,表示和平爭議時間過後若要發動罷工,須告知確切罷工開始、結束時間、糾察線設立範圍,以及發還護照的作業時間,但工會認為,當初這些都不在會員投票項目內,無法簽下這樣的團體協約。
此外,公司也未提秋後算帳細項,但也不同意工會所提的取消5月8日公司發布因應罷工危機的「三不公告」,包含暫停年終獎金、年度調薪、停止優待票等,恢復參與罷工會員的權益至罷工前狀態,同時不追究在罷工18位擅離職守宣稱罷工空服員之責任。
廖以勤痛批,工會都已願意簽下和平協議,表示三年內不罷工,公司還要求工會簽定罷工預告期,且罷工預告期制度須走立法程序,怎麼會是簽定在團體協約內?公司乾脆要工會簽定永久不罷工條款,這對工會來說已經是屈辱條款,工會連錢都不爭了,只想爭一條讓空服員安全回家的路。
廖以勤也表示,過去與工會對談的層級都是總經理,但昨天簽定團協代表是空服本部副總陸玉娟,當工會問及秋後算帳細項,副總陸玉娟表示未被授權,拒絕回應,一律由律師回答。
廖以勤說,希望長榮航空7月2日前可以有誠意將團體協約版本先傳給律師,讓工會盡快進行討論,不要等到了談判桌才發現跟原本彈得不一樣。
長榮航空發言人陳耀銘表示,自己不在現場,所以無法代替董事長發言,但是據他了解,董事長並未和工會在秋後算帳達成共識,雙方溝通可能在認知上有誤差,而工會所提的團協內容也和長榮航空認知的有出入,長榮航空將在明天記者會上一併說明。
針對18名擅離職守的18名空服員,廖以勤表示,當天的情況是這18名組員報到時間是下午2點5分左右,並完成簡報,也已搭交通車進到機場,下午2點半在機場外就收到工會罷工簡訊,當時座艙長直接連絡公司說有18名組員要開始罷工,請組員直接離開,但18名空服員堅持要等到下午4點後才罷工,因此到4點01分進入候機室才跟地勤說要退關、加入罷工,完全合法。廖以勤也說,雖然罷工海報是寫下午4點後報到勤務一律停止,但照理來說,工會宣布的罷工時間是下午4點,因此只要4點以後組員就能停止提供勞務,並無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