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雙親分居4個月是探視黃金期 1年後孩子意願僅剩1/3
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分居雙親,把握探視黃金期、建構探視好品質。(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離婚又沒與孩子同住的爸爸,暑假到了你們想看看孩子嗎?現代婦女基金會為這些爸爸開了一扇門,據該會統計,雙親分居後4個月是探視黃金期,12個月後孩子的意願僅剩3分之1。
現代婦女基金會28日上午在台中地院召開記者會,該會執行長范國勇、中院家事中心督導謝明芳、台中地院家事法庭涂秀玲庭長、台中市家暴中心主任侯淑茹等來賓,一起呼籲離異雙親「把握探視黃金期、建構探視好品質」。
該基金會指出,父母離婚孩子最可憐!近日某童星離異父母及雙方家人的爭議,全都上了新聞版面,夫妻戰爭常是8點檔肥皂劇情節,但更是影響孩子身心發展的重要大事。
5年來該基金會中院家事服務中心,統計服務4770案例提出研究報告,有3分之1涉及未成年子女問題,發現離婚後未與孩子同住的一方,必須盡早展開探視,孩子被探視意願會較高,探視的品質也最好。
分居超過12個月以上,孩子被探視的意願只剩下36.1%,探視的品質會降低,甚至出現不歡而散。
該基金會指出,夫妻分居初期,談到對方都是憤怒與指責,全心放在打官司對自己最有利,也會刁難不讓「對方」和子女見面。然越晚處理探視議題,除了大人間彼此對立更明顯,孩子也會因為感受到同住方的排斥,或是想迴避父、母發生衝突的場合,更會出現抗拒與未同住方見面。
另外,要營造良好探視品質,該基金會建議分居父母「三要三不」的原則。「要準備」要提前規劃且預告孩子何時要見面。需要孩子樂意參與,讓孩子跟大人享受相處的過程。後續探視「要持續」進行、有頻率,讓孩子可掌握時間安排、學習做自己的主人。父母「要用心」,用心陪孩子、打造親子回憶,不能心不在焉。
而三不,父母做到「不利用、不打擾、不吵架」。雙方不應利用孩子做為傳聲筒,讓孩子單純與對方相處。不要刻意探詢與追蹤相處行程,不打擾孩子跟另一方的互動時光;更重要的是不吵架,在孩子面前好好說話,不要發生爭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