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泳將四肢癱瘓…哥哥PO文控:聽教練指導跳水、頭撞池底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文表示,弟弟受傷以來已183天,一名17歲仍擁有大好前程的游泳選手,卻因聽從教練只倒的跳水方式,頭部撞泳池底部,導致四肢癱瘓,家裡的人處於悲傷狀態走不出來,大喊「心痛」,懇請立委能訂定相關規範。(圖擷取自「爆料公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文表示,弟弟受傷以來已183天,一名17歲仍擁有大好前程的游泳選手,卻因聽從教練指導的跳水方式,頭部撞泳池底部,導致四肢癱瘓,家裡的人處於悲傷狀態走不出來,大喊「心痛」,懇請立委能訂定相關規範。
據「爆料公社」,一名網友PO出貼文大喊心痛,他說,昨天是弟弟受傷的第183天,弟弟17 歲、身高188 cm,原是學校游泳校隊選手,在全省各個泳賽中經常拿到好成績,不過,一場泳訓因為聽從教練指導的方式跳水,頭部卻接觸泳池底部後,導致第四、五節頸椎骨折及脊椎損傷,繼而四肢癱瘓,歷經三次幾乎從鬼門關走一遭的重大手術後,現在仍必須持續漫長而煎熬的復健之路。
這名網友泣訴,弟弟問他,「哥哥,我練個游泳怎麼會變成這樣?」他真的不會回答,心中只有兩個字「心痛」,卻束手無策。這叫一個做哥哥的他如何面對,爸爸也因而處於悲傷狀態走不出來,家人身心折磨,皆已俱疲至極。往後漫漫長路,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走下去......。
網友提到,教育局為此也成立了專案調查小組,他們曾回覆如下:「教育部曾書函周知『游泳比賽場地出發區』水深應為1.35公尺限制之規定,但查全國相關法令,尚無法令規範游泳訓練(出發動作,即跳水)水深限制之規定。有關各級學校游泳池之設置規格及使用規範,宜函請教育部作統一規範。」
網友認為,很難想像國家及相關公部門,對於國家未來優秀游泳選手的人才培育,竟會在法律條文層面如此苟且、疏於把關人之職守,竟在練習跳水的場地水深關鍵點,沒有法令規範。
貼文最後,懇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立委,能向教育部提出,定期查核檢視相關場所,並行文有游泳課程與游泳隊的各級學校,請主官、主管、教練於上課或訓練時,嚴格遵守相關安全規定,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