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交通罰款近14億 議員譏市民荷包成政府提款機
中市去年交通違規罰款近14億元,市議員林祈烽(左)、施志昌(右)譏諷市民的荷包幾乎成了政府的提款機。(記者黃鐘山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交通違規罰款預算數編列11億元,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今在議會說,去年罰單增加8萬餘件,罰款收入近14億元,市民的荷包幾乎成了政府的提款機,要求非尖鋒時段、非重要交通幹道,警察能多以勸導代替開罰。
林祈烽指出,警方取締重大交通違規、重大違規停車、重大動態肇因違規,與去年同期相比較,分別增加1萬6934件、5萬3821件、1萬1592件,違規案激增8萬餘件,是市民不守法?還是交通局、警察局的違規陷阱多?抑或檢舉達人努力「做業績」?
林祈烽質疑,市警局每年編列近3000萬元違規案件郵資費,今年追加減預算又增編「交通違規案件入案舉發作業費」800萬元,郵資費也追加400萬元,罰單愈開愈多,民眾荷包大失血,難道警察開罰單真的像外界傳言有獎金可領?還是可以記功嘉獎?
警察局長楊源明說,警察開罰單有記功嘉獎、沒有獎金,現在警察的觀念已有改變,不會為了嘉獎而拼命開罰單;違規案件變多的確是因民眾舉發案件增加,但檢舉達人只佔罰單總量的15%左右,多數違規案件還是警察執法,或民眾檢舉警察到場才開單。
林祈烽、施志昌建議,警察局能多以勸導代替開罰,特別是在非尖鋒時段及非重要幹道,能多加勸導違規民眾,畢竟開一張罰單就會增加一個民怨,不要老把市民荷包當成政府的提款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