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國中「分組教學」有瑕疵 承辦老師考績照拿甲
2019/05/05 20:41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近日有民眾向本報投訴,指稱苗栗縣立頭份國中於106學年度進行能力分班,事後遭查違法但校長及相關教務人員未受懲處,考績依然拿甲等,令人不平。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則駁斥,頭份國中並未違法能力分班,而是辦理「分組教學」時有瑕疵,經教育部複查後也已合格;而教師考績無比例制,該案經改進後也毋須懲處。
教育處學前科長邱華斐表示,現行各校皆由縣府主導採S型平均分班,不會出現過往依程度分班產生「資優班」、「放牛班」等問題;而分組教學則是教育部認可的適性輔導學習方案,針對各別科目發現學生學習成效不佳時,給予適當的時段進行輔導教學,藉此拉近程度落差。
投訴人指稱,頭份國中於106學年度涉嫌違法進行能力分班,但隔年7月校內年度考績會,承辦主任未受懲處考績依然拿甲等,享有考績獎金,校長也未遭記過等,令其他老師不服,批評變相鼓勵違法犯紀。
邱華斐澄清校方並非違法能力分班,而是分組教學時有些微瑕疵;至於外界質疑,校方考評不公,邱也解釋,老師的考績不像公務人員有比例制,除非少數老師有明顯缺課過多等過失才會拿到乙等,而針對此案因已遵守教育部糾正予以改進,因此也毋須懲處。
頭份國中校長鍾萬煋說,分組學習因評選指標項目繁多,業務負責老師的認知與教育部評定標準有落差,因此被糾正要求改善,校方後續也依照教育部指示修正辦理,今年1月再已複查合格,而該老師也非故意違規,會予以輔導但不會加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