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公園上空出現動力飛行傘 屏縣府:觸犯民航法
屏東市高屏溪河濱公園近來每到傍晚,常見動力飛行傘遨翔上空。(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市高屏溪河濱公園近來每到傍晚,常見動力飛行傘遨翔上空,在落日餘暉映襯下,顯得輕鬆愜意,不過,在河濱公園上空從事動力飛行活動已觸犯民航法,縣府表示,將通知民航局取締。
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主委李達平指出,屏東縣訂有「屏東縣無動力飛行運動管理自治條例」,也有合法的無動力飛行傘場地,但動力飛行傘屬於「航空器」,並不適用該自治條例,歸交通部民航局管理,針對河濱公園上空近來出現的動力飛行傘活動,將通知民航局處理,以免衍生飛安問題。
根據民航法規定,從事動力飛行傘活動必須在合法場地和空域進行,而且還要投保相關責任險,否則最高可開罰30萬元;目前國內有6處合法的動力飛行傘場地,包括位於屏東縣高樹鄉的民營飛行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