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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市售塑膠瓦斯管線抽查 12件標示全不合格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去年7月購買12件瓦斯管線樣品,進行商品標示查核,並於今日公布結果,發現全部都不符合規定。(資料照)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去年7月購買12件瓦斯管線樣品,進行商品標示查核,並於今日公布結果,發現全部都不符合規定。(資料照)

2019/01/25 12:26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瓦斯氣爆事件時有所聞,而瓦斯管線好壞,是安全使用瓦斯重要因素之一,對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去年7月,分別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購買12件樣品,進行商品標示查核,並於今日公布結果,發現全部都不符合規定。消保處表示,已請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並命業者改善中;若業者於60天內未改善,將可依法處2萬至20萬元罰鍰。

市售常見的瓦斯管線,有金屬、橡膠、塑膠等材質,對於塑膠材質瓦斯管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6年9月27日已公布相關國家標準。消保處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特別於4縣市購買12件燃氣用塑膠軟管,價格從280元至2100元不等,其中2件樣品重複,但購買地點不同;後續同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據商品標示法規定,就商品標示進行查核,發現商品標示全都不符合規定。

調查結果發現有7件未標示或未以中文標示商品名稱;8件未標示或未以中文標示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法定度量衡單位;10件未標示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或標示不完全、未標示或未以中文標示原產地、未標示主要成分或材料、未標示製造日期;11件未標示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今年12月底確認商品標示都不符規定後,已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進行處理,現在正要求限期改善。另外,提醒消費者,購買這類商品時,一定要向店家詢問是否為瓦斯使用,並看清楚商品標示,切勿將未標明瓦斯用途的管線拿來接瓦斯;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業者要標示清楚,是否為瓦斯管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並呼籲一般大賣場、五金行、廚具店、瓦斯行等業者,不可將未標明瓦斯管用途的塑膠軟管,以瓦斯管名義販售,以免消費者誤將一般塑膠管當瓦斯管使用而發生重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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