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童臉腫淤青…幼兒園稱玩門把跌倒 遭家長索賠400萬
園方否認不當管教,指小朋友玩教室門把,不慎跌倒擦傷。(記者翁聿煌攝)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區實踐幼兒園遭家長在臉書上指責不當管教及雇用未具教保員資格人員,教育局今天介入調查,對園方未核備及進用未具教保人員資格已開罰28萬元,幼兒園陳姓負責人承認讓周姓「隨車阿姨」當助教、協助照顧幼童,但堅稱絕未對幼童體罰,小朋友是自行跌傷,園方事後向家長說明賠罪,周姓助教下跪道歉並已離職,結果仍遭對方索取400萬元賠償,園方難以承擔。
陳姓負責人說,事發時間是16日中午,3歲男童吃完午飯後,趁助教不在,玩教室門的把手,不慎手滑跌倒,臉部擦撞門牆及地板,造成臉頰挫傷,周姓助教當下未回報園方,僅為小朋友擦藥。小朋友返家後臉部浮腫被家長追問,周姓助教說是小朋友自己跌傷,小朋友也說是自己跌倒,但是家長很心疼,認定周姓助教有不當管教,無法接受園方的說詞。
陳姓負責人事後再帶周姓助教向家長賠不是,周姓助教並下跪道歉,但對方要求400萬元賠償,因此調解不成,家長18日先向教育局檢舉,再PO臉書揭發,指責教育局不願處理。
教育局副局長黃靜怡說,教育局昨天派員到實踐幼兒園調查,確認周姓助教不符合教保人員資格,開罰25萬元,幼兒園進用未具教保人員資格,負責人及當事人裁罰3萬元,共28萬元,另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規定,督導幼兒園提報改善計畫限期改善,並依情節重大情形,必要時移請司法查察,同時持續調查園方是否涉及不當管教,若確有不當管教情事,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請社會局裁處,最高裁罰30萬元,並通報教育部不適任教師系統。
幼兒園陳姓負責人坦承讓周姓隨車阿姨在課間協助照顧幼童,但絕無不當管教幼童情事,願配合教育局調查,周姓隨車阿姨對發這麼大的風波,覺得很內疚已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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