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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瑞北:台大校長重啟遴選才有正當性

同為台大校長候選人的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記者溫于德攝)

同為台大校長候選人的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記者溫于德攝)

2018/12/27 13:3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將近1年,教育部前部長葉俊榮本週一突襲同意聘管中閔後隨即辭職,徒留各界錯愕,並導致相關權益人受損。其中,校長候選人之一的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緊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法院今天上午火速開庭;親自到庭的吳瑞北強調,「我們堅持程序正義」,程序正義重要性,絕對不能忽略,教育部宣布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有違法疑慮,重啟遴選才有正當性。

吳瑞北庭前表示,葉俊榮本週一宣布、本週二同意聘用管中閔,均有違法爭議;吳說今天會提起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就是因教育部做成行政處分前、在有違法爭議情況下,同意聘用管,因此懇求行政法院依法停止執行,要求台大未重啟遴選程序前,不得聘任管先生。

吳瑞北也說,程序正義一定要爭執,程序正義絕對不能忽略,而實質正義則牽涉到大學法第9條,應由法院決定。

吳瑞北庭內則說,台大報請教育部訂明年1月8日為管中閔正式上任日期,但學期實際上是2月1日才開始,根本不急著交接,教育部完全沒有程序正義,且台大學生代表也已透過聲明指出「程序不正義」,加上葉的辭職書早已寫好,才決定「勉予同意」,不是非常適合。

吳瑞北律師也說,台大至今尚未發聘書給管中閔,符合大學法第9條第1項規定、「得報請教育部聘任新任校長者,僅限於該公立大學,內部個別成員並無請求教育部聘任新任校長的權利」,因此管尚未受聘,且台大現況是持續有代理校長,校務並未停擺,質疑「大學自治強度是否可以強到想怎樣就怎樣?」

教育部律師黃旭田解釋,教育部當初確實認有程序瑕疵才停止聘任,但台大不能沒有校長,基於公益考量,才「勉予同意」上任,這也代表,教育部聘任已於本週二做成,只差程序尚未做完,既然行政處分已完成,吳瑞北應該沒有聲請定暫時狀態必要。

但吳瑞北律師強調,「最後一哩路的聘任書尚未完成」,才會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若法官心證認為已聘任管中閔,將改聲請停止執行。

法官吳坤芳庭末諭知,因上任日期是明年上午1月8日,時間將屆,將盡快做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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