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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擬嚴審高職師實務資格 引反彈將緩衝

教育部上月預告擬修正高中專業及技術科目教師的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不料引發外界反彈;對此,國教署指出,預告階段收集各界意見,尚無定案,若修改會同步提供緩衝期。。(資料照)

教育部上月預告擬修正高中專業及技術科目教師的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不料引發外界反彈;對此,國教署指出,預告階段收集各界意見,尚無定案,若修改會同步提供緩衝期。。(資料照)

2018/12/16 15:32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教育部上月預告擬修正高中專業及技術科目教師的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從原先工作證、勞保證明等擇一,改為兩者皆要,不料引發外界反彈,質疑新規未能防弊,且要求具備1年實務經驗,但辦法修過後明年新學年就要上路,只剩半年無緩衝期;國教署指出,預告階段收集各界意見,尚無定案,若修改會同步提供緩衝期。

技職教育法中規定,高職老師必須具備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法須提供1年的工作證明,或勞保、薪資單等,但教育部上月23日預告,將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把工作證明、勞保等擇一的規定改為兼具,且預定明年就會上路,引發師培生等反彈。

行政院公共政策平台上有人對此批評,草案更改將導致有人無法參加教師甄試,質疑政策無落日條款,未畢業者只需補齊1個月實務經驗,就能符合規定,以在職場者卻需1年,顯有不公;更有人點出,10年前未強制企業投勞保,或5人以下小公司免勞保等,如今法令修改後,恐因此無法補齊實務經驗,進而喪失教師資格,痛批修法恐有違憲。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韓春樹則表示,當初立法用意,是希望高職老師在教書之前,希望有業界工作經驗,如此教育學生可將理論跟實務結合,有利教學,目前在校師培生規定在學實習1個月,但未來畢業後仍須補足11個月的實務經驗,與其他人的標準一致,並非外傳有標準不一的差距。

另韓春樹說,這次預告修法辦法擬採工作證跟勞保皆具,是因學校曾擔心難以辨識工作證的真偽,但如今仍在預告修法階段,會收集各界意見採納,若修法確定一定要勞保證明,會拉長並提供緩衝期限,不影響相關人權益,預計明年1月下旬會在開會研擬更好的辦法與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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