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考慮核三延役 環團:緊鄰斷層安全堪慮
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政府著手檢討2025非核家園能源政策,近日提出核三廠延役的構想。圖為台電核三廠。(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政府著手檢討2025非核家園能源政策,近日提出核三廠延役的構想,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表示,核電廠延役的最重要考量是安全性,但包括核一、核二的選址都有問題,核三更緊鄰恆春斷層,呼籲政府在延役上不應輕率回應,必須回歸專業討論。
針對經濟部提出核三延役,廢核平台指出,核電延役最大的考量應該是安全與否,核三廠下方就有1條活動斷層,恆春斷層距離反應爐只有700公尺,這是在建廠時候不知道的事,因為當年的地質調查技術無法知道,2009年後才被發現,如今若要延役15年至20年,就必須慎重考慮地質安全的問題。
廢核平台認為,核電廠的興建避開地震帶在國際上應是基本常識,但當年建廠時並未調查出來,2009年才出現新的調查報告,只是過去因「頭洗到一半」,只能讓核三繼續運轉,目前既然已經得知恆春斷層甚至直接從核三廠大門底下穿過,距離核島區僅1公里。在考量到這幾年台灣活動斷層的新發現之後,核電延役應該更加審慎地重新考量。
廢核平台也提到,有人認為恆春斷層屬於第二類活動斷層,不用擔心,但是台大教授陳文山也提醒,恆春斷層在近1萬年內都曾經錯動過,屬於台灣第一類斷層的定義,更符合美國核安委員會(NRC)對於活動斷層的定義。以過去引發921大地震的車籠埔斷層,就是僅有研究但沒有公告過的斷層,車籠埔斷層錯動引發的地震災害國人皆歷歷在目,現在就已知恆春斷層的存在,不該對於可能的地震災害視而不見。
廢核平台說,不論擁核者如何強調核電廠的安全性,事實上即使在使用核能的國家裡,將核電廠建得如此緊鄰活動斷層的案例少之又少,主管機關原能會更直言核一廠、核二廠當年的選址是不適合的,也不符合美國核安委員會的選址規範。
廢核平台表示,16號公投案既然設定在公投主文所要求的電業法條文處理上,效力僅止於核電退場年限不限制在2025年,但並不包含核電延役也要無視安全、放水過關,福島核災後,國際上對於核電廠延役的安全標準大幅提高,核三能夠符合嗎?政府不應以政治效應輕率回應,而應回歸專業審查,以安全為最大依歸。